前村支书雇凶殴打现任支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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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1:2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于伟香)申请建房基地未获批准,已卸任的村支书张井军心生怨恨,雇凶殴打现任村支书。前天,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判决张井军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40岁的张井军原是密云溪翁庄镇东营子村前任支书。他卸任后,向村里申请建房基地,现任村支书贺某没有批准。张井军对此非常不满,他找到本村村民陈建武,希望他
陈建武不愿出面,便将“好朋友”郑伟的电话提供给了张井军,让张井军找郑伟帮忙。张井军找到郑伟后,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1.5万元的价格雇用郑伟、祝捷“教训”贺某。 2005年1月31日8时许,郑伟、祝捷纠集李大广等人,以要到北京交通云蒙山庄开会为由,将村支书贺某骗至东营子村村西。然后,几人持镐把猛打贺某的头部、胳膊。后经鉴定,贺某为轻伤。 密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张井军、祝捷、李大广有期徒刑2年至1年半,判处陈建武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双方庭前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张井军等人赔偿贺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