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标语惹恼众“同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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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1:54 海峡都市报 | |||||||||
N《南方都市报》供稿 本报讯 深圳某街道办一条小小的婚育宣传标语,惹恼了同性恋人群,“同志”们在网上声讨制作这条标语的街道办之后,有网友声称必要时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街道办接到投诉后立刻撤下标语,称并无歧视,标语内容乃是摘录。目前,双方已经和解。宣传标语
歧视同性恋? 2月23日,记者在该街道婚育宣传廊找到了这块引起争议的宣传板,该板在20块婚恋、生育的知识宣传板中间并不起眼。只是,在这块板的下方,有“同性恋不可取”6个大字,下书一行小字:“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的行为体现,不符合社会文明,应制止和反对。”(如图) 对于“同志”网友来说,这短短几句话却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网友starxuan说,作为“同志”群体,他觉得如此仇视同性恋的心理和宣传,让人不禁心寒。 内容摘自 5年前教育丛书 23日,该街道办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当即表示,立即撤下这块宣传板。据调查,在制作这块宣传板时,下方正好空出一块,于是编辑人员在计生资料中摘了1条补上去,标语摘录自深圳市计划生育办公室等编写的计划生育五期教育丛书中的《青春期教育》一书。 这位副主任说,街道没有歧视同性恋的意思,这属于出版和校对的疏忽,他对被伤害感情的“同志”表示歉意。 而深圳市计生局有关人士表示,计划生育五期教育丛书是1999年到2000年间出版的,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他们是绝不可能再说类似的话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