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枪支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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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2: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上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 2005年10月14日晚,被告人丁长春为买枪自用,与“长毛”(在逃,姓名不详)等人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窜至淮南曹庵镇附近一村庄。丁长春付给“长毛”现金3000元,通过他购买2支自制撅把式单管枪、10发自制子弹及火药和发令枪底火。接着,几人返回合肥,在亳州路五岔路口,“长毛”又拿给丁长春一支自制前装药式双管枪。丁长春将购买的3支自
次日凌晨1:00许,丁长春和朱某驾车行驶到寿春路与环城路路口时,被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拦截,枪弹被当场缴获。经检验,3支枪均能有效发射火药或击发子弹。 此案未当庭宣判。 (庐剑 庐法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