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枪勿过度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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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3:13 东南快报 | |||||||||
去年公安民警因公伤亡4548人 昨日,公安部举行“通报2005年中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19人被批准为烈士),负伤4134人(重伤872人,轻伤3262人)。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指出民警因公伤亡主要有四大原因: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有关负责人分析当前打黑除恶的严峻形势后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黑恶势力正处于加快滋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樊京玉在发布会上还表示,警察枪支应按照规定使用但也不要过度限制。要注意武力均衡问题。 樊京玉说,现在在实际过程中,我们在一些个别公安机关也存在一些倾向,为了防止民警持枪做别的事情——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应该予以纠正的,枪支应该按照规定使用,但也不要过度限制,为了防止其他意外而限制民警在打击犯罪中行使枪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