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撒向路人脸 抢劫财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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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3:23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郭卫艳)昨日,繁峙县的江新平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8月2日晚,江在太原下元公交车站附近,将面粉撒向李女士面部,抢走李的手机。8月6日,江在北大街加油站附近,抢劫手机携赃逃跑途中被警方抓获。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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