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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公开信惹怒物权法起草小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3:42 重庆晨报

  巩献田称起草人不懂法理,违背宪法;这场争论导致物权法草案表决延期

  中国首次开门立法的《物权法》草案被搁浅,起因是北京大学法学家巩献田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他称拟议中的《物权法》草案违宪,引起了起草小组成员的愤怒。

  公开叫板物权法违宪

  孕育8年之久即将面世的物权法的通过要延期了。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认为这部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开历史倒车,需要经过原则性修改才能通过。

  公开信发表半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副主任王胜明等4人约见巩献田,双方的谈话持续了80分钟,交谈中巩献田的态度比公开信来得更严厉和激烈。胡康生向他介绍了物权法起草的基本情况,答复将把他的意见上报有关人士。

  之后,物权法草案偏离了预定的立法轨道,没有在去年12月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如期接受“五审”,也未被列入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审议议程。

  “我知道我的公开信起作用了,”巩献田对此很高兴,“但不是我一个人的作用。”

  起草人“都很气愤”

  “物权法的制定进行了这么多年,头一次有人说它违宪。”一位著名民商法学专家说,“在物权法的起草中,原来的最大争议在于究竟多大程度上体现改革开放的成果。后来在体现进一步改革开放方面,物权法草案还存在不足,而不是过头。”

  几乎所有民法学者都认为,只要是进入市场流通的财产,都居于同等地位;只要是合法获得的财产,法律必须给予平等保护。这是作为民法一部分的物权法应有的立法态度。

  这一“常理”成了巩献田炮轰物权法草案的主要依据。“将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平等保护,这是中外立法史上的奇迹。国家可以平等保护个人、企业,国家怎么平等保护自己、个人和集体?”

  巩献田指责物权法起草者们不懂法理,不懂宪法,只凭一孔之见制定法律,“据我所知,物权法起草组的9个成员,除法工委领导外,都是民法专家。”

  “大家都很气愤”,作为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北京大学民商法教授尹田、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杨立新一致表示,“如果物权法起草工作因此被搁浅,将会引起整个民法典制定进程的停滞。”

  巩献田透露,他将继续发表文章,就自己在公开信中没有深入分析的问题向物权法起草者发问。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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