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郑州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须帮扶一名贫困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14 中国青年报

  本报郑州2月23日电(王晓凡 记者韩俊杰)今后,郑州市低保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当年可获得一次性补助5000元;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结对帮扶一名困难群众;市管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必须帮扶本校一名在校贫困生,直至完成学业。

  为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2月22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
一步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意见》,对卫生、教育、房管、工商、司法等部门提出了具体举措。《意见》要求,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低保子女实行免除杂费、书本费、电教代办费、取暖费等费用;公办高中计划内录取、连续1年以上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子女在考取高中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且连续1年以上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子女,在考取当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为了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倡全市党员干部和贫困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并要求副县(处)及以上干部必须结对帮扶一名贫困人员,主动到其家中,了解对方的具体困难,若其没有工作,要帮助对方学习劳动技能,帮助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截至22日上午,郑州市的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经和861名企业困难职工按照名单结成了“对子”。

  另外,市管高等院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必须帮扶本院校一名在校贫困学生,直至其完成学业。帮扶落实的情况,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