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须帮扶一名贫困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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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2月23日电(王晓凡 记者韩俊杰)今后,郑州市低保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当年可获得一次性补助5000元;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结对帮扶一名困难群众;市管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必须帮扶本校一名在校贫困生,直至完成学业。 为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2月22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
为了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倡全市党员干部和贫困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并要求副县(处)及以上干部必须结对帮扶一名贫困人员,主动到其家中,了解对方的具体困难,若其没有工作,要帮助对方学习劳动技能,帮助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截至22日上午,郑州市的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经和861名企业困难职工按照名单结成了“对子”。 另外,市管高等院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必须帮扶本院校一名在校贫困学生,直至其完成学业。帮扶落实的情况,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