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改革公务用车出新:市场化运作雇出租车组成公务车队,年节省开支17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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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3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通讯员杨文维红) 雇用出租车组成公务车队,车队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对于经常使用公车的单位可能是个新鲜事,可在左权县这已成为公车改革的重要举措。左权县通过这一改革的实行,大大缓解了公车数量紧张、财政浪费巨大等问题。2月20日,记者从左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左权县共有21个单位办理公务时,能使用到由政府统一招用的出租车。
据了解,左权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9台,以往每年的油修费、管理费等开支近800万元,加上修车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当费用和以车谋私等支出,公车已经成为吞噬财政的巨大“黑洞”。此外,仍有21个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或车辆过旧不便使用。对此,左权县委、县政府决定先从这些单位入手,进行公车改革。2004年10月,左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组建车队,面向社会上的出租车公开招标,车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市场化运作,主要服务公务用车活动。用车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用车指标核定到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人员多少,各单位每月用车包干经费为400元至1500元,超支不补,节约有奖。其具体操作程序为:用车单位自主联系车队车辆,并提前根据用车服务时间、地点等要求到车队填写派车卡,司机一律凭车队签发的派车卡出车。用车价格按行驶里程表结算或由用车单位与车主自行协商定价。服务结束后,经用车单位与司机双方签字核实用车费用,最后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结算。 与此同时,左权县还明确界定了车改的五条“高压线”,即:车改后的单位账面上不准出现小车燃油费、修车费和社会租车费;不准再用公款购置或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名义借用相关单位保留的特殊公车或所辖企业的车辆;不准到所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索要租车费及油修费;不准因节省用车指标而影响公务活动。 左权县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后,各界反应良好,公车腐败基本杜绝,行政成本大大降低。左权县财政局局长崔凤珍对车改前后算了一笔账:车改前,21个单位的公车费用月均支出5万余元,1年就是60多万元。车改后,21个单位全年用车指标17.2万元,相比车改前减少了43万元;车改前,全县党政机关单位每年购置、更换新车均在7台以上,新增开支近100万元,车改后此项费用为零;此外,车改后的单位不再聘用司机,每年可减少司机费用开支30万元。这样几项相加,全县每年便可为财政节省开支173万元。(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