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路收费站还贷期达七百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59 重庆晚报 | |||||||||
广东是改革开放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公路建设模式的“开路先峰”。但目前,该省收费公路多、公路收费贵等问题在全国也具有代表性,甚至有收费站还贷期竟达750多年。 据了解,至2005年底,在广东省的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而在2004年,该站收费649万元人民币,但只还贷31万元。
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如果仍然举债,则由政府来还,必须停止收费。 据中新社 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