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排量汽车限行规定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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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5:13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近日首次公开证实,上海市开始取消有关“小排量汽车限行”的规定。 上海市曾经对“排量1300CC(含)以下且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采取了限行措施,在一定的时段里,这类车辆在高架道路和一定范围内的地面道路上禁止通行。本月15日,随着上海市对高污染车辆限行的措施开始实施,高架各上匝道口上方高悬
在近日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上,焦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限制的规定,是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确定的。焦扬说,现在正在实施的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是上海市政府针对上海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现状而采取的一项治理措施。这两项措施、规定都是从环保角度出发,利国利民,上海将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予以执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