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拆如何保障居民住房生活 市双拆指挥部作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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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保障严密】 320万平方米的拆违拆破行动,将牵动多少南京市民的心。昨日,市“双拆”指挥部公开承诺:对于低收入的困难群众,确保不因拆违出现无房可住、无生活保障的情况。 解决住房:
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保障的具体条件有二:一是家庭收入符合人均月收入260元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残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除外),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个月以上;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 就业低保: 南京将投放一批新的就业岗位,一批符合条件的市民将被纳入低保,对住房特困户提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附:经适房申购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最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同一住房多家庭共同居住,其中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在两个以上,若一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将超过人均最低标准面积的,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确定一个申购家庭。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且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