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7仓储户获赔35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衡阳讯震惊全国的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引出的17户仓储户索赔案,2月21日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湖南永兴集团董事长李文革被判赔全索赔金额3524223元的20%,即70.48万元;永兴物业管理公司被判赔20%;失火责任人王余粮负主要责任,被判赔60%。

  2003年11月3日凌晨4时40分左右,隶属永兴集团的衡州大厦突发大火。该楼一楼全
部租给周边市场的部分商家做仓库。4个多小时后,就在消防队员还在全力灭火时,起火的楼房突然发生坍塌,救火的消防官兵被埋在废墟之中,共有20名消防官兵牺牲。而随后的调查更表明,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一座建设手续不全、安全隐患重重的违法建筑。(三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