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中的绿地咋成了楼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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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7: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2月23日讯(记者魏传强李萌博实习生季长亮)今天本报开通维权热线以来,接到的投诉电话中有30%以上都与商品房纠纷有关,其中投诉的热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房产证频频难产 2000年,消费者李先生在市区的东部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两年内办
省消协有关专家分析,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等五证不全,或是个别开发商在拿到项目的产权后,擅自将产权抵押,用于企业融资,无端侵害业主利益。此外,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开发公司手续不全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也使得房产证出现“难产”。 虚假宣传规划变样 市民张先生在历城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到交房时张先生发现,先前规划的小区中央花园根本见不到影子,咨询后,开发商声称一个月后开工建设,但让张先生纳闷的是,小区里根本就没有了建设花园所需的空地。原来,规划图和销售广告所展示的花园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楼房。 这种“花言巧语”的宣传在商品房促销中并不鲜见。据了解,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获取最大利润,在进行销售时往往做出一些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导致不实广告纠纷成为商品房投诉中最为常见的问题。 省消协有关人士对此提醒,出现这种问题时,购房人可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或给予相应的补偿,消费者应注意保留凭证。 房屋面积前后不一 省城消费者高女士2003年购买了某小区车库,当时合同注明的面积为18.6平方米,但交付时实际测量为23平方米,超出了合同面积的24%,开发商要求消费者补齐超出部分的差价,但高女士认为面积超过这么多,显然不属于简单的“误差”,而是整体规划有了变化,开发商并未告知自己,所以拒绝补齐差价。 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在商品房投诉中,房屋面积问题一直都是房产纠纷中的焦点。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纠纷主要有,一是期房交付使用时,房屋的使用面积缩小;另一类则是建筑面积增大,开发商要求补交房款。“纠纷产生的原因,根本还在于合同约定不清楚。” 劣质建材滥竽充数 市民宋女士于2003年6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不久,她就发现每逢下雨,她家厨房屋顶上下水管道附近就湿成一片。宋女士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物业答应修理却次次落空。当宋女士将原因告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后,还是不见回音。这样一拖就是两年。经历了去年的雨季之后,宋女士家厨房的屋顶已经变成了“大花脸”。宋女士只好到天桥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多次调解,开发商和物业才同意赔偿。 据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房屋内部采用的各种材料与合同承诺不符以及房屋主体、防水、供热、电气管线等的质量问题成为质量投诉最为集中的方面。随着近两年建材价格的不断上涨,房屋质量投诉开始明显增多。 ■相关链接 买房要“五防” 省消协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时,要做到“五防”。 一防销售商五证不全。凡是存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不全者,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二防面积缩水。建筑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法律法规都有规定,合同中也有相应的约定。但如果套内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发生误差怎么办,合同中却没有约定,需要购房者另行约定。 三防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规划。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现房与样板房、图纸不一样。 四防劣质建材导致商品房质量问题。个别建房工程偷工减料,用材低劣,监理又不负责,导致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不断出现。 五防购房合同草率签,出现纠纷维权难。对一些责任不明的条款或于己不利的要约,消费者要敢于提出签订补充说明,无法达成一致,宁可不签。 本报记者魏传强李萌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