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不得委托中介海外工程承包商必须直接与务工者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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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7:57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商务部日前下发《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首次对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进行定义,明确此种业务形式与一般对外劳务合作的区别,即: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其在境外签约实施的承包工程项目(含分包项目)派遣各类劳务人员的经济活动。所派各类劳务人员受雇有关企业,而非外方雇主。
《办法》强调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应由总包商(对外签约单位)自营,或由总包商通过签署分包合同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连同其项下外派劳务整体分包给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分包商;总包商不得将工程项下外派劳务单独分包或转包。分包商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及项下外派劳务再分包或转包;以及总包商或分包商须直接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和雇用合同》,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收外派劳务。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由于一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