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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茂花园学校被罚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2月23日讯(记者纪燕玲 特约记者黄培岳)今天下午5点,海口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召开昌茂花园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情况通报:该学校29名学生中毒系食物中毒,因为学校存放食物不规范,食物变质生成亚硝酸盐,导致学生食用后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2006年2月16日下午2点15分,昌茂花园学校35名学生出现中毒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29名学生被确诊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记者今天从通报会上获悉,28名学生已经
出院,还有1名学生留院观察。卫生部门称由于抢救及时,此次事件不会给中毒学生留下后遗症。

  彻夜调查排除人为投毒

  今天下午,海口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警方抽调30多名民警组成“2·16”事件调查组,经过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四天四夜的艰苦奋战,排除了人为投毒的可能。

  警方介绍了排除人为投毒的原因:第一,从公安毒化检验来看,在中毒重症学生的胃冲洗液中没有检出有机磷类、安眠药类、毒鼠强类、海洛因等常见毒物;第二,对该学校可能存在的矛盾点进行排查,排除了学校内部员工以及外来人直接进入食堂投毒的可能性;第三,据公安机关以往侦破投毒案件的经验来看,将亚硝酸盐直接投入食物中,中毒反应的时间应为10至15分钟,而食用变质食物引起的亚硝酸盐中毒,中毒反应时间为食用后2至3个小时,“2·16”学生中毒症状符合食用变质食物导致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特征;第四,该校食堂存在食物保存不规范的问题,食物变质生成亚硝酸盐。据了解该校食堂未购买且无存放亚硝酸盐,但警方从该食堂提取的部分食物及食堂操作台、地板面上均检验出亚硝酸盐成份。该校厨师反映,中午供学生食用的食物系早餐所剩食物,未做保鲜处理。

  经了解,海口16日午间气温达30摄氏度,食物具有变质生成亚硝酸盐的条件。

  经海南省、市卫生防疫部门和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诊断,中毒学生病症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有关责任人被处罚

  海口市卫生局在今天的通报会上通报,对昌茂花园学校处以4万元的处罚,并要求该校小学部食堂停业整顿15天,并将验收结果上报,通过批准后方可营业。

  海口市教育局通报,昌茂花园学校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合格,事发时没有及时向教育局上报,也没有及时向家长通报实情,引起极坏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昌茂花园学校“严重警告”处罚,限期2个月整改,如果整改不力,今年秋季将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2006年评优评先资格。

  同时,对昌茂集团分管该校的领导、昌茂花园学校校长、分管食堂的工会主席、总务处副主任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食堂承包者给予经济处罚。

  海口市副市长黄行光指出,此次事件也暴露出海口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情况不好,设施管理不好的问题。目前海口已在全市开展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和整顿,对不符合标准的将进行整顿。

  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被取消

  本报海口2月23日讯(记者宗兆宣)今天省卫生厅专门下发通知,决定撤销以前授予昌茂花园学校的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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