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聘期内是单位人解聘后为社会人 “人员控制数”破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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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2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粟时勇记者黄先明)“人员控制数”内人员,不与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或控制数挂钩,一律实行聘用制并不得签订长期或终身聘用合同,聘期内是单位人,解聘后为社会人……近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全省1400余家省属事业单位使用“人员控制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通过“人员控制数”破除终身制,这在全国属首创。 据介绍,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及其人员结构比例内,可
事业单位空缺事业编制后,需使用“人员控制数”内人员担任管理人员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关键岗位工作的,一律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任)制管理办法办理。 受聘人员聘期内一律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福利待遇。“核定收支,定额(项)补助”的事业单位使用“人员控制 数”,财政按同类人员的标准或项目所需,拨付相关经费和聘期内需由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链接 “人员控制数”,是指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而核定的事业单位可使用人员的数量。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可同时使用事业编制和“人员控制数”,在事业编制出现空缺时,除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需继续保留事业编制外,其余空缺编制转为“人员控制数”,报省编办备案。 目前,省属事业单位共有11.23万在职员工,已有5000余人被核定为“人员控制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