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政府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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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46 金羊网-新快报 | |||||||||
针对房价虚高百姓无法承受的现状 新快报讯(记者吴璇 廖颖谊 余亚莲 陈晶晶 实习生 杨阳)“一个三口之家要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全家即使不吃不喝也要14年才能买上,这还不包括房子的装修、税费等!”近年广州房价一路飙升,让普通老百姓无法承受。为此,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通过开发商公开房屋成本价、有关政府部门出台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的方式来控制地产行业的暴
消费者购房时享有知情权 朱列玉代表经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各地房价持续升高,去年下半年以来涨幅更快,仅仅半年时间,广州房价就上升了三成以上。在一些地区,房价上涨的幅度更是以每平方米千元计算。 市民花了多年的积蓄买了房,但不知道房屋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朱列玉认为这种现象很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房屋是目前占市民消费支出非常大的商品,消费者更应该有权知道其成本。 开发商向政府申报成本价 朱列玉认为,房屋的成本首先应让政府部门知道:政府应制定条例,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向房管局申报房屋成本价,成本价通过行政单位审核审批后才能发放预售许可证,如果成本价不能通过行政单位审核,那么行政单位不应发放预售许可证,房屋不得交易。而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应将房管局审批的成本价对外公布,任何人都通过房屋交易中心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该房屋的成本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 朱列玉还认为,房屋管理部门与物价部门应就不同地段的房屋价格和装修价格,根据不同的标准,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供市民买房时作参考。 如果房屋售价超过了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怎么办?朱列玉认为政府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调价,市民也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要求开发商调价。如果开发商不以指导价或最高限价为标准进行调价,政府应限制开发商售楼,收回售楼许可证,已经售出且市民要求退房的,开发商应退回购房款。 各界说法: “最高限价是百姓福音” 开发商:可操作但很多因素难计算 “从操作性来说,公开成本是没问题的,因为从土地价格到建筑材料都有很清楚的账目,”广州市东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吴跃进接受采访时表示,“但是这种成本价却不一定能成为售价的最终参考,因为很多因素难以从数字上反映出来。”吴跃进认为,从稳定物价和控制房地产泡沫的角度来说,公开房屋成本有较大意义。 开发商提供的成本价是否具有真实性?“开发商公开的价格是没问题的。”吴跃进表示,地价成本、建筑材料的报价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审计部门也会进行审计。如果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成本价不放心,可以请专家进行评定或到相关部门查看有关数据。 专家:最高限价有违市场规律 公开成本和最高限价究竟是否可行?中国房产策划网总裁周帆认为,公开房屋成本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地产行业的暴利现象,确实可行;而政府实行购房指导价或最高限价却违背了市场规律。周帆认为,市场是无形的手,是价格的晴雨表,房价攀升说明房屋还是有市场需求的。周帆说,政府所起的是规范和调控作用,比如可以通过降低土地价格、多建廉租房帮助困难家庭以及控制高中低档房的比例等手段来稳定房价,而不是依靠行政指令。 市民:最高限价是老百姓的福音 “如果公开成本和最高限价政策能出台,是我们老百姓的福音啊!”28岁的陈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陈小姐与男友结婚在即,正准备买房。“我们一直想等房价低一点再买,但等来等去反而越来越高,”陈小姐无奈地说,“我们看中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首付15万,月供3000元,这对于都是工薪阶层的两人来说真的很辛苦。我认为政府确实应该在稳定房价方面有所作为,让普通百姓买得起房。”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