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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54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李菲)为依法从严治

  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部23日出台了《公安部

  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所队执法主

  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

  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

  执法活动。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公安机关是一支武装性

  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执法力量,处在打击犯

  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要

  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建设,在舍小家、顾大家、勤奋工作的

  同时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意见指出要健全理顺组织机构,规范机构编制。按照

  “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建立警力下

  沉的工作机制。所队实有警力原则上要占县级公安机关总

  警力的85%以上。所队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

  由公安机关提名呈报;担任所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必须是中

  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

  历,并经省级或地级公安机关任职培训合格。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执法执勤的工作

  流程,形成科学严密的程序规定。落实接待群众办事、报

  警、求助、咨询首接责任制度,统一规范工作用语。落实

  所队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完善考评标准,对不达标的所队,

  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等重大执法

  过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

  所队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对其予以免

  职。

  意见强调,要严格内部监督,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

  件倒查制度,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

  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地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省

  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严格执行“五条禁

  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

  意见同时指出,选拔配备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和各

  警种支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在基层所队任职的经历。

  指导工作时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得随意借调所队

  民警和调用财物装备,不得随意向所队索要文字材料,不

  得增加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规定、批准以外的统计报表,

  不得向所队下达抓人、罚款和收费指标,切实减轻所队负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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