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涉及环保要听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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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5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袁秦 实习生 唐洪琼)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如不征求公众意见,环保部门将不会受理审批。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下月18日起,市环保局将与国家环保总局同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市环保局官员称,现行的环评制度主要靠行政手段监督,没有将行政审批和公众参与结合起来,以致一些项目建成后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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