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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有力地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02 扬子晚报

  省委、省政府作出“十一五”时期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加快1011个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致富步伐的重大决策,这对于推进“两个率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月23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就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经过多年扶贫开发,我省已基本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相对贫困的问题还较突出。据统计部门2004年调查,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还有约106万户、310万人,其中71%的户和80%的人口分布在苏北地区。全省1011个经济薄弱的村全部集中在苏北25个县。这些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较多,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加快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和经济薄弱村的发展步伐,缩小地区之间和群体之间的差距,是摆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从实现“两个率先”的要求看,必须更加重视、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力争2010年比2000年增加2倍左右,使全省总体上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水平,让7400多万江苏人民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全面小康包括31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和1011个经济薄弱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使他们跟上全省农民和农村发展致富的步伐,关系到全省全面小康目标的如期实现,责任重大。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看,必须更加重视、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我省要率先走出一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要抓好“两头”。一头要抓好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一头要抓好经济薄弱地区,特别是1011个经济薄弱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看,必须更加重视、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在农村要把着力点放在经济薄弱村和贫困农民上,帮助他们加快发展、加快脱贫致富,使全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扶贫开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系统性工程。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采取综合措施,从发展产业、改善条件、提高素质等各个方面整体推进。要落实责任,将“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实施项目落到实处,真正让农民得益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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