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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禁协勤人员穿着制式警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10 天津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李菲)为依法从严治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部23日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

  意见指出要健全理顺组织机构,规范机构编制。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
实战”的要求,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所队实有警力原则上要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所队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由公安机关提名呈报;担任所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并经省级或地级公安机关任职培训合格。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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