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首个反走私地方立法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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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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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打击走私活动有法可依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黄学民)《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已于去年12月20日经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即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成为全国首个专门就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地方立法的城市,这是记者昨天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此次《条例》的出台,开创了全国地方性反走私综合治理立法工作的先河,将推动各方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格局,提高深圳特区反走私工作的整体效能,并对其他地区综合治理、打击走私起到借鉴和示范作用。
图:2月22日,深圳市公开销毁三无走私运输工具,112艘走私货船和74辆走私汽车被集中销毁。《深圳商报》供稿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