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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干部教育实施学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43 扬子晚报

  张家港23日电今年开始,张家港市对正、副局(镇)职领导干部实施教育培训学分考核制度,规定5年必须完成150学分,每年至少完成30学分。

  学分考核情况有一定的刚性,将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学习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根据学分考核办法,这些领导干部将人手一张苏州通公务员卡,参加培训凭卡签到。领导干部参加选调培训、中心组学
习、单位集中学习、讲座听课、在职自学和学历学位教育等,都将归入个人学习档案。

  据悉,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制度,旨在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提高干部素质。(屈荣杰黄卫琼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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