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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权执法公共场所用字此做法系全国首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9:56 上海青年报

  昨天,记者从市教委教研室举行的《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3月1日在本市施行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在一些特定场合下,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上海话受到部分限制。

  这些特定的公共场合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学校及其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持播音等(获批准的例外)、本市召开或举办的各类会议
、展览、大型活动等。

  另外,对于商家所挂店名、招牌等中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文字使用,必须配备相应的规范的汉字说明。

  更为重要的是,本市在全国首次赋予了城管对公共场所用字的执法权。

  (记者刘春霞)

  特定场合外上海话不受限

  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推广起来后会不会使得在特定地区内通行的方言退化和消失?对于上海人普遍关心的上海方言,孙晓先认为,虽然《实施办法》要求必须坚持普通话的主体地位,但推广普通话不会影响上海方言。

  孙晓先表示,《实施办法》中要求在一些特定的公共场合必须要讲普通话,但在这些公共场合之外,上海话还是不受限制的。“现在‘双语’的情况很多,普通话与上海方言二者并不矛盾。”

  而这些特定的公共场合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学校及其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持播音等(获批准的例外)、本市召开或举办的各类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

  孙晓先介绍说,现在社会上关于小孩子不会说上海话、年轻人的上海话越来越不标准等观点其实都是误解,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孩子的上海话语言能力会越强,而上海话作为一种语言也在不断发展,所以不存在“不标准”一说。“虽然上海人的语言观念已经起了变化,认为普通话很重要,但这并没有影响上海话在上海人心中的地位,上海话仍是一种比较强势的方言,不必担心短期内会消亡。”

  方言类节目把关要严

  作为起到示范作用的广播电视媒介,《实施办法》要求都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但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需要使用方言的;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经过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方言的两种情况仍可使用方言。孙晓先介绍说,对于现有的使用方言的广播电视节目有关部门会严格把关,而《实施办法》施行后,如果想再开设此类方言节目则必须要经过广电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

  繁体字店名须配规范汉字

  推行规范汉字后,繁体异体字和外语使用时也有了一定的规定。当繁体字和外语出现在公共场所一些老字号店招牌、告示、标志牌时,都需要以合适的方式用规范汉字进行标注,也即要与规范汉字“配套”使用。目前,上海新天地、淮海路、茂名北路、新世界商城等地外国品牌都已对外文标示牌进行了规范汉字标注。

  公务员要测应用汉字能力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制度。在昨天下午市教委教研室召开的《实施办法》情况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制度已经专家审定完毕,正在进行国家层面的审定,通过后就将于今年推出。它主要是针对公务员、大学生、教师、编辑等有关人员进行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是一项汉字使用能力的考核。

  ■全国首次

  公共场所用字城管执法

  《实施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公共场所用字的执法部门,如果公共场所的招牌、设施等的用字违反了规定,城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据了解,确立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执法的体制在全国还是首家。

  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用字违反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此外,赋予了语言工作部门在媒体上公示违规行为的权利。对于其他单位或公司企业使用语言不符合《实施办法》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教育、责令改正。

  上海市语委张日培表示,《实施办法》作为一部柔性的法规,其行政执法的处罚仍将是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

  对待网络语汇不用“一刀切”

  网络语言如何规范?在这个问题上,即将施行的《实施办法》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上海普通话测试中心孙晓先老师表示,网络语汇作为一种虚拟世界的语言使用没有任何问题,但它走出网络作为交际语言使用后就带来了问题,规范的网络语汇能够起到交流的作用,但那些不规范的网络语汇则可能造成交流障碍,因此,《实施办法》作为一个法规也对网络语汇进行了区别对待。

  允许使用的

  那些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或是符合汉语造词规律的新词新语,特别是信息技术方面大量的专业术语等网络语汇就被允许使用,如:版主、主页、链接、下载、上传、优盘、内存、源代码、浏览器等。

  限制使用的

  而那些用数字、字母、符号代替,和词义他用的不规范网络语汇就被限制使用,如:“PK”、“粉丝”、“玉米”、“88”等。这个限制使用也不是一刀切,而是仅严格禁止出现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中,除此之外的其他场合也还是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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