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要求各地加强环境分区分类管理 功能区划指明经济发展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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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04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王保民)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结合新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各地提出了加强环境分区、分类管理的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在今年的环保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根据辖区实际,结合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继续加强天然林及荒漠林的保护;加大城市绿化、农田防护林和人工草地建设力度,加强旅游景区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名胜风景区和旅游景区的环保执法检查,查处、纠正违法案件和破坏行为。 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提高农村沼气普及率,逐步解决农村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减少自然植被的樵采量。加强农田地膜的回收使用,积极推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建立各城市水源保护区,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鼓励中水回用,积极推进节约用水;加强对各流域排放污水企业、单位的监督和辖区地表水质量监测,力争地表水水质好于或等于Ⅲ类的水域占到80%。 以强化治理为重点,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敦促企业采用节约型生产方式;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采取保温节能等综合措施,实现城市空气质量好于等于Ⅱ级天数明显提高。 以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为重点,妥善处理优势矿产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合理制订和完善保护区建设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