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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华山出谁手 笔墨官司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12 CCTV《第一时间》

  第二起官司是一起颇为蹊跷的笔墨官司。在陕西华山风景区东山门,一块巨石上摹刻了“华山”两个字,可这两个字 究竟出自谁手?当地书法家茹桂和赵养科都认为是自己写的,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茹桂称,1988年西安工艺美术公司承修华山山门,请他题写了门额“独尊”和“华山”,后来刻石时用了 “独尊”二字,而“华山”原稿则流落于当时的华山管理局。
2004年,华阴市领导告诉他“华山”二字已刻在新修的东山 门前的巨石上,要求他补写款名。不过却发现巨石上已刻有赵养科的名字。茹桂察看后认为,“华山”是他的书法作品,赵养 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被告赵养科则称,华山东门外刻的“华山”二字,来自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华山导游图》,而 《华山导游图》上的“华山”二字来自他1993年给同一出版社出版的《华山》挂历的封面题字。被告陕西省人民出版社退 休干部赵养科:当时是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的编辑部主任杨某向我约稿,他说你能给我华山挂历上题几个字。我是晚上在我的 办公室里写的,写了几十个。经过优选吧,给他了三份字,最后用完了我也没有要回原稿。十几年了,原稿应该在他那里,但 找不到了。

  由于原被告双方都不能拿出原稿,法院决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笔迹鉴定中心鉴定原被告笔迹。最终确定:华山东山 门巨石上摹刻的“华山”二字,与茹桂1988年书写的“独尊”二字及赵养科所提交的《华山导游图》的“华山”二字,均 系原告茹桂笔迹。然而,赵养科不认可该鉴定结论。被告陕西省人民出版社退休干部赵养科:作为笔迹鉴定,鉴定的应该是笔 迹,不应该是石刻。石刻刻的字经过放大,如果是经过复制、翻刻、拍照的笔迹主体是不科学的。

  因为此案案情复杂,法院宣布将择日对其进行宣判。

  这事真的有点奇怪,按说书法家最讲究的是风格独树一帜,一千个书法家,笔下应该有一千个“华山”,现在法院居 然要通过笔迹鉴定来断案,不知道是华山这两个字太没特色了,还是这两位书法家太没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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