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不能只是摆设广东省政协会议热论委员责任和使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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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35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前段时间,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广东省政协以“辞职”方式撤消了几名连续三年不参加政协全体会议的省政协委员资格一事,这一话题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继续“发酵”。 21日,省政协秘书长杨懂在“新委员培训座谈会”上指出,荣誉的后面同时有一份职责。作为委员,如果不能遵守政协章程,既不能提提案,也不能反映社情民意,甚至最终
在22日的小组讨论会上,许多委员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看法。祁海委员此次共向大会提交了6份提案。他说,“担任政协委员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下不成文的‘职责标准’,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行政、法律各方面知识,认真了解世情、国情、省情,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大胆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三年来,祁海共提交提案16篇,建议书3篇,接到省政协会议通知21次,出席会议20次,只有一次因出差在外实在赶不回来。 今年刚刚增补为省政协委员的贾殿江长期在省政府驻京办工作。他说,在北京就看到了有关报道,认为委员不是一种“光环”。从其他岗位来到政协,更要发挥聪明才智做出新的贡献。 许多委员均表示,政协委员的“位”是时代和人民赋予的。这样的“位”要求我们必须有“为”,因为有为才有位,有为更有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就能树立威信,提升威望。同时,真正履行委员职责,一定要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才会更有动力、更有积极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