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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展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检察工作进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35 检察日报

  阴历正月初三,记者在与湖北省英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喻艳如聊天中,他说的一件事让记者记忆深刻:去年,英山县检察院在全县服务经济、构建和谐社会评比活动中获得第三名。长年在基层工作,喻艳如颇有感触:“基层老百姓对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充满期待。”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法律被赋予了更多、更广、更重的责任,而作为
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可谓任重道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通过开展法律监督,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热切期盼。

  法律监督行动之一: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检察机关牢牢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

  一组来自全国检察长会议的材料对检察机关的努力作出了有力诠释:200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87112人,提起公诉852877人,同比分别上升6.1%和9.5%。

  要有效打击犯罪,就必须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对待严重威胁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犯罪,检察机关从来都是施以重拳。去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31536人,提起公诉37142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165人,提起公诉2250人。

  坚决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中又一不变原则。在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注意体现依法从宽的一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2005年,辽宁省检察院制定《关于适用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打击严重犯罪、挽救失足者、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理,检察机关这些做法不仅深得民心,对维护社会稳定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梅夏英这样认为。

  此外,“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也在各地检察机关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从2002年开始,洛阳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在老城区的26个社区建立“检察官社区服务站”,聘请了联络员,每周一下午进入社区开展服务。“检察官社区服务站”开展法律讲座、图片展览、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有什么烦心事、苦恼事找社区检察官”,已成为洛阳市民的习惯。

  法律监督行动之二:严厉惩治腐败

  腐败是社会痼疾,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根源。“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梅夏英说。

  党和人民的要求和需要,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最大动力。2005年,检察机关又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高水平的答卷:1月至11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821件,起诉22503件,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1735件,比2004年同期上升9.6%。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是各地检察机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工作要求的积极行动。2005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78件,同比上升3.5%,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56人,要案同比上升14.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玉舜受贿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毛郁生受贿案等案件的查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件,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

  对普通百姓而言,身边的腐败是他们看得见的腐败,更令他们愤慨。严肃查办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成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又一重点。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社会反映较大、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查处了一批带有行业特点的职务犯罪案件。2005年,辽宁检察机关共查处电力、金融、教育、医疗、交通、土地等行业、领域涉嫌职务犯罪人员227人,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药品购销和教材采购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16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亮点”。2005年,这个“亮点”散发出更为夺目的光芒。全年,江苏检察机关开展个案预防1401件,行业预防1039项,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16份,省检察院先后与10家单位签订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

  打击行贿犯罪,对于铲除腐败至关重要。为有力打击行贿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全国检察机关在2005年底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于今年1月1日统一对外开展查询。“这个系统的建立和推出,将对遏制贿赂犯罪具有积极而深远的作用,对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意义重大。”清华大学副教授程文浩说。

  法律监督行动之三: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中,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房慧敏说,和谐社会有6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3个特征与法治直接有关,其实现主要是靠司法来完成。司法行为作为广义的执政内容,同样要求其行为本身具有法律依据,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因此,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公正,就决定了公平正义能否普遍张扬,决定了社会能否安定有序,最终决定了社会是否整体和谐。

  以监督为神圣使命的检察官们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步履铿锵。又一组来自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数据为检察官们的努力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注脚:200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821件,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8253件次,提起刑事、民事和行政抗诉14002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房慧敏评价说。

  刑罚执行监督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另一个有力举措。2005年,高检院在全国开展了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刑罚执行进行跟踪监督。这一年中,辽宁检察机关在这个专项检查活动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194件;江苏检察机关共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人次。

  “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话代表了全体检察人员的心声。

  丰收的锣鼓,敲醒崭新的岁月;绽放的寒梅,书写春天的讯音。在万物苏醒的萌芽中,在蕴涵生机的笑脸上,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作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06年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意义重大。风正一帆悬!不断进取的中国检察官们肩负着神圣使命,正用自己的努力为中国的发展保驾护航,正用自己的汗水浇灌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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