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脱岗要限期“离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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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勇钢)针对农村基层一些学校普遍存在的“在编不在职”现象,我省要求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名册上人员超编工作中人力不足
据悉,目前我省基层一些学校普遍存在“在编不在职”现象,尤其是一些乡村中小学里,名册上的在编人数明明是满员、甚至超员,但实际工作和教学中却往往出现人力不足的现象。究其源头,原来是大量“停薪留职”和“长期请假”造成。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日前在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要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坚决清退和妥善安置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 扩大乡(镇)中心小学规模 另外,赵正永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市、县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指导和审定,农村初中和小学的布点调整要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调整,重点是调整村设小学和教学点。小学要在坚持就近入学和办学有条件、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适度扩大乡(镇)中心小学的规模,小学高段(四年级以上)相对集中,积极创造条件试行寄宿制。山区、塬区教学网点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交通、人口居住状况等统筹规划后确定。积极调整撤销“一师一校”的初小建制,交通十分不便的山区可保留必要的低年级教学点,由附近的小学负责管理,教师可试行定期轮换或巡回教学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