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生接送车出事交警将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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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47 东北网 | |||||||||
东北网2月24日电 哈尔滨市各中小学校开学在即,为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即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对全市的“送子车”进行首次检验,并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核。从3月1日起,经检验合格的“送子车”将贴合格标识上路接送学生。与此同时,各区交警将与送子公司、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送子车”一旦出事,相应交警将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的送子公司共有36家,正规“送子车”
针对这一现象,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组织警力,深入送子公司,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送子车”逐一进行检查,建立档案。根据要求,“送子车”所在送子公司必须属正规企业,并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每台“送子车”必须参加乘客保险;严禁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对于检查合格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核发“送子车”通行证,并在车辆风挡玻璃上粘贴统一合格标识。3月1日起,凡不带有“送子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将坚决不允许接送学生。规定中还要求,所有“送子车”的驾驶人需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接受审查,严禁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和驾驶经验未满3年的人员驾驶“送子车”。 此外,交警部门将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各区宣教交警进入学校对学生进行新学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检查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区宣教交警还将与送子公司、“送子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要求达到100%,“送子车”一旦出事,相应交警将承担连带责任。作者: 杨志勇 吴颖 来源:黑龙江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