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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消“小排量车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前天首次公开证实,上海市开始取消有关“小排量汽车限行”的规定。

  上海市曾经对“排量1.3升(含)以下且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采取了限行措施,在一定的时段里,这类车辆在高架道路和一定范围内的地面道路上禁止通行。本月15日,随着上海市对高污染车辆限行的措施开始实施,高架路各上匝道口上方
高悬起“高峰时段禁止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的标志牌,而原本设立在本市高架路上匝道的数十块“1.3升以下小面包车禁行”的标志则被撤下。

  在前天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焦扬表示,这两项措施、规定都是从环保角度出发,符合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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