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暂行条例暂行了几十年 代表建议:加强法制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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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但法制社会建设方面的论述稍显不足!”在昨日的分组讨论中,深圳团人大代表张丽杰说,目前的经济发展中还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政府必须加快这种转变。 “在国外,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社会的核心是法治型政府。”张丽杰说,改革推进20多年,已经到了政府改革这一步,“十一五”期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
张丽杰说,和谐社会的标志,是有一套能解决不和谐问题的方法。目前,我们的经济类立法相对比较细致、健全,但涉及政治、管理方面的立法,就比较滞后。有些暂行条例“暂行”了几十年,还一直没有跟进修订。 况且,目前在社区管理、劳动争议解决、养老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法律不完善、甚至空白区域。不加强立法,迅速完善法律体系,就会拖和谐社会建设的后腿。·夏杨崔朝阳 余颖 王雷·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