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普遍建立“惠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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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25 今晚报 | |||||||||
新华社石家庄2月24日电(刘红)来自河北省卫生 部门的消息,从今年起,河北省各市卫生局和省直二级以 上医院将设立“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对贫困患者
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10%检查费和50%床 位费,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扩大减免范围和幅度。 据了解,从今年起,河北省11个设区市的卫生局要 选择当地一所公立综合医院,明确为“惠民医院”,并将 其作为承担医疗救助任务的定点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 都设立一定数量的“惠民病房”。卫生部门要求各地所选 “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的技术人员和医疗设施必须 做到“医疗价格低、服务质量不能低”,确保为贫困患者 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据介绍,“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服务对象主要 是:持有河北省县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领取证》或相关证件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 保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困群 众。“惠民医院”将为其提供减免一定费用的基本医疗服 务。 河北省卫生部门要求,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 “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的监管,积极争取当地政府 的经费补助,同时要将开展“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 的情况,纳入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评比的重 要内容,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 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已评为先进的要撤销其先进称号, 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该单位和科室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