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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优先处理机制依法减免诉讼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35 深圳晚报

  设优先处理机制依法减免诉讼费

  南山法院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赵悦报道弱势群体在打官司时,常常会面对更多的困难。记者近日从南山法院了解到,为了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院里在审判上实行优先处理机制,同时对
他们依法减免诉讼费。

  据了解,对于弱势群体比较集中的民商事类案件,比如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法院规定实行优先处理机制,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同时对强奸、拐卖、伤害、遗弃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处。为了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南山法院还对他们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去年,该院共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8万余元。

  另外在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中,南山法院采用解释法律规定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解决问题。去年,该院信访部门为困难群众答疑释惑475人次,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113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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