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垫付首次接受监察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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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35 深圳晚报 | |||||||||
欠薪垫付首次接受监察监督 2006年欠薪垫付第一案仅3天时间办结,17名涉案员工领回工资10多万元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李坚钢报道从今年开始,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将要全程接受我市监察系统的监督。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监察系统的监督下
1月23日,深圳市金彩影画公司的员工因老板欠薪逃匿向市欠薪保障办申请垫付被拖欠的工资。欠薪保障办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积极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第二天即做出了垫付欠薪的决定,第三天就通过银行划转垫付了该公司拖欠17名员工的10.1475万元工资。 金彩影画公司垫付欠薪案不仅是2006年垫付欠薪第一案,也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受监察系统监督的第一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开始,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作为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正式接受市监察局监察系统的监督,增加欠薪保障基金垫付的“阳光程度”。今后,整个垫付过程都在监察系统的监督之下,监察局可以随时抽查获得欠薪垫付的员工以了解真实情况,同时,员工如果对垫付过程存在疑问,也可以向监察局反映。 据悉,我市从1997年开始建立了欠薪保障制度,每年每户企业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其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市劳动部门在银行设立欠薪保障基金专户。去年,我市共征收欠薪保障费3532万元,基金垫付企业欠薪47宗,垫付金额1885万元,涉及员工721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