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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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35 深圳晚报 | |||||||||
深圳拟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力争年内新签集体合同1500家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记者昨日从我市2006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将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拟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我市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部门代表政府,工会组织代表员工,企业家组织代表企业,就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进行三方协商的一种新型机制,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做法和途径,被国际劳工组织确立为调整劳工关系的基本准则。 据介绍,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从今年开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将在全市实施“劳动合同工作3年行动计划”,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结合本地区实际,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劳务工为重点,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针对非国有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较突出的情况,在这类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力争今年新签集体合同1500家;同时在劳动工时、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推动签订专项集体协议,增强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