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校将取消重修补考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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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36 深圳晚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广东所有高校于3月20日前对收费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明确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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