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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租机航拍失事春兰公司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36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电历时一年半的宁波电视台航拍坠机事件民事赔偿案有了结果,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航拍飞机的出租公司——春兰(集团)公司向原告宁波电视台记者林洪和遇难记者洪伟的4名家属分别赔偿41万余元和44万余元。

  2004年9月7日,春兰(集团)公司与宁波电视台签订飞机租赁协议,约定将EC135/B7009直升机租赁给宁波电视台进行航拍。同年9月16日15时左右,林洪、洪伟等人在执行宁
波电视台航拍任务时,飞机坠落在宁波余姚市大隐镇,造成林洪重伤、洪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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