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致人亡相关领导要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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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5:4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甘肃省公安厅日前制定下发并开始实施《甘肃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公安民警刑讯逼供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因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对直接参与的民警和指使、授意民警刑讯逼供的领导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对办案单位的分管领导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主要领导一律免职,并调离公安机关。黄延平 实习编辑:杨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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