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将于3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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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6: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赵威、实习记者蒋昕臻)今天上午国家气象局公布《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气象法》颁布后,国家气象局发布实施的第十二部部门规章。重点对气象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台站管理、气象行业标准、气象探测和资料共享管理,以及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规定》对于加强气象行业的统筹规划,实现气象台站和重要气象设施的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气象行业的总体水平,使气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依据《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实现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要做好汇交气象资料的接收、保存、应用和监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