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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居民可享受公务员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6:54 海峡都市报

  N李贤斌/黄琼英

  本报讯 鲤城区的低保户等困难居民今后生病住院,将可以像公务员一样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而且报销的额度也要比过去更多。

  昨日上午,鲤城区民政局针对前天区政府办公会精神,对《关于调整鲤城区困难居
民医疗救助暂行规定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

  修改旨在解决

  原有的门槛高现象

  《鲤城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规定》从去年5月1日起实施,为什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进行修改呢?鲤城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蒋丽蓉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原来制定这项政策时心里没底,设置的门槛太高,出现有钱发不出去、有病无法享受救助的尴尬现象。

  来自鲤城区民政局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去年底,鲤城区3000多名低保户等困难居民只有15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发放出去的救助金仅6.8万元,而财政户头上可支出的资金为100万元,救助面才0.5%,救助金额也才6.8%。蒋丽蓉说,这样的数字,体现不出医疗救助这项政策的好处。

  起付线大幅度降低

  最低只要350元

  这次调整后分医院等级定起付线,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50元。

  去年,起付线定在3000元,结果很多患者因为达不到这个“槛”不能报销医疗费,还有就是救助金额上的问题,去年的救助比例最高只有50%,今年则为80%(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这个修改使原来存在的报销医疗费比例不高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增加了报销金额。

  重大疾病患者

  看病可预借2000元

  此次调整,针对重大疾病的最高报销额度,也有了变化。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患者,全年最高可报销的医疗费由去年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这类病人,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后需住院的,还可以先从医疗救助基金中预借2000元看病,待治疗后再从其医疗救助金中扣除。

  扩大救助医疗机构

  方便了患者就医

  参照医保的设定,把承担鲤城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的医疗机构,由原来的泉州市第一医院等9家扩大到泉州市医保的各定点达标医院,救助对象凡是在这些定点医院治疗的,均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蒋丽蓉说,这个规定使许多患者在街道卫生院住院也可以报销,大大方便了患者的就医,也减轻了小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此外,此次调整,还把精神病、危重病抢救也列为门诊特殊病种进行救助。在开元、鲤中、海滨、临江辖区的卫生院设立慈善门诊,每人每次可享受药品补助费25元,免挂号费、诊疗费。

  [市民心声]

  今后看病

  可以报销得更多

  “这个规定修改得好,我今后看病就可以报销得更多,自己的经济负担就会轻些。”昨日,记者把这一消息告诉鲤城区鲤中街道通政社区低保户蔡小明时,他高兴地对记者说。

  蔡小明今年45岁,至今未婚,膝下无子女,因为三年前患脑瘤,现在由70多岁的母亲照顾他。以前,他身体好时可以靠自己的电工技术养活自己和母亲,生病后再也无法出外揽活,除了政府每月发的150元低保金,没有其他收入。因为看病,他借了数万元。

  蔡小明的母亲说,去年蔡小明住院动手术,前后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记者给她读了相关修改规定后,她拿出计算器算了起来,同样的住院花销,去年报40%,今年报60%,前后相差了2600多元呢。老人这样一算,心里觉得更宽慰了:“政府有这样的政策,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减轻了家里不小的负担。”

  [委员声音]

  解决困难居民

  看不起病的问题

  昨日,鲤城区政协委员、致公党泉州市委员会组宣处副主任陈东华评价鲤城区的这一规定调整说:“这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将有效化解低保户等困难居民“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

  此外,他还建议,政府应该对现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进行干预,把“天价”降下来,否则,救助再多,政府的钱最终却跑到了医院、药厂、医疗器械厂的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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