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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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8:1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 国务院24日在京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 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培炎、回良玉,国务委员周永康、唐家璇、陈至立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反腐倡廉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推选政府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 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政府廉政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温家宝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他指出,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 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 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温家宝强调指出,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对涉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抵制贿赂。 温家宝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要推进体制改革,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温家宝强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今年要重点在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的力度,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都必须公开透明。今年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防止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要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对医疗卫生领域 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要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督察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这件事要一抓到底。 温家宝强调,要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大力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从严治政、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树立良好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监察部、教育部、商务部、卫生部和工商总局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工作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