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湖地区拆迁冻结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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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0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2月24日讯(记者 赵治国)昨天,济南市建委发布拆迁通告,继续公布了大明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拆迁冻结范围。此次公布的拆迁通告显示,大明湖扩建工程将分为东、西两大片区进行拆迁,冻结期限也有所延长。 2005年9月29日,市建委发布拆迁通告,宣布了大明湖扩建工程的拆迁范围,并宣布拆迁冻结期限为2005年9月28日至2006年3月27日。今天公布的拆迁通告则延长了拆迁冻结期
今天公布的拆迁范围也进一步作了细化,分为东、西两大片区。其中,东部片区为南起大明湖路,北至明湖东路,西起南北历山街,东至黑虎泉北路。西部片区为南起大明湖路,北至大明湖公园,东起山东省图书馆东院墙,西至大明湖公园。本次冻结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据悉,冻结期间,在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进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按规划,大明湖公园扩建工程的总规划面积将由74公顷增加到103.4公顷,扩大约四分之一。规划用三年时间建成“一路、二湖、六岛、十八景”的城市风景名胜区,变“园中湖”为“城中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