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穿绿化带竟被电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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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05 现代快报 | |||||||||
一市民雨天穿越绿化带时惨遭触电身亡,一段裸露的电缆如同接力棒般牵扯出四个被告。昨天,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作出判决,受害人家属得到25万元的赔偿。 意外触电不幸身亡 悲剧发生在去年7月11日上午8点左右。当时,文先生步行穿过南京林大汽配市场门
文先生的妻子程女士觉得丈夫不能就这么白白送命,一定要有人给出说法。她首先找到南京情侣园景观园艺有限公司(简称情侣园公司),该公司正是该地段的绿化保养单位。而经过调查,裸露的电线原先属于南京林大汽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林大汽配),而多年前林大汽配出让这个地块后,是由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城建公司)接管,委托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简称园林公司)建设为绿化带的。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程女士将以上4家单位一起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要求4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0多万元。 四个被告三个赔钱 昨天上午,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上,四个被告一致认为自己不该担责。 而法院认为,城建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施工时未妥善处理废弃电线杆遗留的电线,应当负有主要责任;林大汽配作为电线电源的实际控制人,在照明电线杆一并移交后,城建公司已经废除了电线杆,林大汽配疏于管理,未及时切断电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园林公司没有证据能证明其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情侣园公司作为该绿化带的保养单位,未尽到合同约定的保养义务,在行人随意穿行绿化带,该地段栏杆严重缺损的情况下,未及时补齐、修理,也是文先生触电的因素之一,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三被告承担全部25万多元的损失。其中城建公司、林大汽配、情侣园公司按照7:2:1分担。快报记者马乐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