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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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情况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包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应立即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自查,主要是检查2005年7月14日以后是否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上述日期后发放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发现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知还要求,各地应当督促在本地区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自身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自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处罚。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4月份,建设部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执法检查。 (陈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