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大厦17处重大火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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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2:2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黄义伟 通讯员 刘永红 本报讯 福州消防支队昨日消息,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该支队列入今年督办整改名单,并报送福州市政府。
这7家已被勒令立即整改的单位是: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百大厦),主要问题是12层原建筑使用功能为写字楼,现未经审核擅自改第12层为美容美体等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除消防自动喷淋系统能正常使用外,大楼其它的消防设施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系统、防火分区卷帘联动、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均无法正常使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堵塞或擅自缩小疏散宽度等等,共17个重大火灾隐患。 阳光假日大酒店,消防登高面长度不足,建筑周围的环形消防车道未形成,建筑与周边的民房、附属房(违章建筑)、多兰斯(高桥澡堂)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大厦4~10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大厦内走道的机械排烟未设置,发电机房未设置水喷雾系统等9个隐患。 鼓楼区华林大厦,防排烟设施无法联动等4个隐患。 台江服装鞋帽城,一层部分店面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大部分店面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自动喷水喷淋头被吊顶遮挡,影响正常使用等13个隐患。台江区南台商贸中心,主体建筑土建工程至今未通过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商场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等8个隐患。晋安区南洋饭店,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损坏;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等6个隐患。仓山区聚龙明珠大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