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行政处罚不服企业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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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4:34 海峡都市报 | |||||||||
N魏柳菁/张晓 本报讯 因雇用童工被罚五千元,泉州某知名服装企业不服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其告上法庭。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8月22日,在审查该企业报送的职工花名册等用工材料时,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这家服装企业不服处罚决定,向鲤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鲤城法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提醒说,通过这个案例,个别未成年人急于找工作,常冒用他人身份证或编造理由,而用人单位把关不严、疏于管理、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非法使用童工的主要原因。时下,已进入企业用工高峰时期,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法官提醒广大用工单位,招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其身份证件,严格把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