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雇用童工行政处罚不服企业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4:34 海峡都市报

  N魏柳菁/张晓

  本报讯 因雇用童工被罚五千元,泉州某知名服装企业不服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其告上法庭。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8月22日,在审查该企业报送的职工花名册等用工材料时,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去年5月曾使用过一名未成年人姚某。通过调查取证,劳动部门证实,姚某出生于1989年,去年5月14日至6月13日在该企业工作。同年12月,劳动部门依法罚款该企业五千元。

  这家服装企业不服处罚决定,向鲤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鲤城法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提醒说,通过这个案例,个别未成年人急于找工作,常冒用他人身份证或编造理由,而用人单位把关不严、疏于管理、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非法使用童工的主要原因。时下,已进入企业用工高峰时期,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法官提醒广大用工单位,招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其身份证件,严格把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