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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官员公然组织上访策划打砸事件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4:43 荆楚新闻网

  本报讯 经查,2005年7月28日下午,黄石市委领导同志向大冶市委书记办公会议通报黄石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将大冶市撤市改区的意见。

  7月29日上午,时任大冶市委副书记的李鹏国背离组织,擅自通知时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的陈方银,以及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忠文、时任市政协主席郭衍炳、时任市民政局局长石教鹏到市民政局召开会议,研究开展反对撤市改区的活动,确定组织大冶的离退休
干部跑省进京上访,费用由李鹏国、陈方银负责,并让离退休干部出面给黄石市委施压。

  会后,李鹏国、陈方银分别向大冶市有关单位要来资金作为离退休干部上访和印刷发动“8·6”事件宣传资料的费用;石忠文安排下属起草了《关于黄石市委市政府拟撤销大冶市的有关情况反映》,郭衍炳放纵下属起草了《湖北省大冶市部分政协委员关于坚决反对撤市改区的情况反映》,并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名,寄给了省和国家有关部门。

  8月1日至3日,在石教鹏的具体组织和支持下,该市退休干部石代田和张志翔组织了征集签名、进京上访、制作传单等反对撤市改区的非组织活动,授意大冶球迷协会会长和大冶某中学教师组织了8月4日上午的上访活动。8月4日上午,上访人员不听劝阻,与维持秩序的武警、公安民警发生了“摩擦”,当晚,石代田、张志翔以所谓“受伤”的上访群众要讨说法为名,指使他人组织人员于8月6日再到黄石游行。与此同时,少数大冶籍矿主于8月5日组织了20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入住大冶市城关宾馆,准备次日到黄石游行。得知这一情况后,黄石市委、大冶市委做了很多说服劝阻工作,但收效甚微。

  8月6日上午,大批上访群众从大冶会集到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前,由个别矿主现场鼓动冲击市委、市政府大楼,少数不法分子带头冲击并砸毁办公大楼的玻璃、门窗、办公物品、车辆,酿成了“8·6”事件。

  7名责任人被严处

  省纪委、省监察厅指出,“8·6”事件是由李鹏国召集陈方银、石忠文、郭衍炳、石教鹏总体策划,石教鹏组织实施,石代田、张志翔等退休干部极力参加,少数人受石代田、张志翔指使出面组织群众游行,个别矿主组织、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打砸抢堵酿成的。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石忠文、郭衍炳、张志翔、石代田负有重要责任,个别矿主等人负有重大直接责任。

  此外,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在审查期间,分别交代自己受贿、收受礼金等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黄石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经黄石市委、市政府决定,分别给予李鹏国、陈方银、石教鹏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给予石忠文、郭衍炳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责令其分别辞去大冶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主席的职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分别给予石代田、张志翔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的处分。

  省纪委、省监察厅指出,“8·6”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及不良影响极为严重,对李鹏国等人进行严肃处理是完全必要的。全省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新闻链接:

  2005年9月26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范志武有期徒刑5年,判处曹茂贵等8人3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非法游行示威罪判处卢苇有期徒刑2年。

  8月5日凌晨1时许,卢苇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将煽动大冶市民到黄石非法游行示威的《通知》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致使大冶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在网上获悉后,前往黄石市委、市政府及武黄

高速公路黄石收费站等处非法示威。

  6日上午,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推倒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自动门及围墙栅栏。曾因犯流氓罪、盗窃罪“二进宫”的范志武“一马当先”冲入院内开砸。随后,他又伙同曹茂贵、程冲、黄细家等人将一辆小汽车掀翻并打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同日上午,黄运勇、曹祥松、戴元华、余强、姜太祥等人伙同他人闯入市政府楼前打砸,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财产损失严重。

来源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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