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要求不得向派出所下罚款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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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5:5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吴丹)“我们要全面加强对民警的考核评比工作,但要减少务虚性考核,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不得向派出所下达罚款、破案、抓人指标!”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昨日表示,这一方面是为了使老百姓的权益能得到执法者更好的尊重,另一方面是为了减轻基层民警负担,使民警能集中精力抓基础建设。 2月23日,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不得增
罚款本意是作为严肃法纪的一种辅助手段,却摇身变成了个别地区执法部门“创收”的工具。为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明确要求让“罚款指标”在公安系统彻底销声匿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