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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下半年 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5: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3日至24日在河南郑州召开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要确保2006年7月1日以后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目前,上海、北京、天津、海南、青海等省、市高级法院已经实现了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非常好,最高法院对进一步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工作充满信心。肖扬强调,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不是对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而是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冤错案件发生。控辩双方对于关键证人的证言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二审期间证人、鉴定人等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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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7条: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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